成都资深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张彬
18980003656
首页
律师介绍
投资融资
解散清算
有限责任
公司知识
联系方式
投资融资
解散清算
有限责任
公司知识
公司变更
工商注册
债券发行
改制重组
股份公司
合并分立
增资减资
兼并收购
文书税收
1898000365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原因
添加时间:2016年12月22日
来源:
成都资深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wjflgwlaw.com/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原因
第二十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文章来源:
成都资深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
张彬
[四川]
北京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8980003656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wjflgwlaw.com/art/view.asp?id=869844610850
首页
律师介绍
律师文集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成都资深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 张彬
全国服务热线
18980003656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