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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被除名的规定

添加时间:2016年12月22日 来源: 成都资深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wjflgwlaw.com/
  合伙人被除名的规定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5、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6、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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