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资深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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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投资和投资受限的法律规定 简单的股东出资证明书范本

添加时间:2020年7月24日 来源: 成都资深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wjflgwlaw.com/

  张彬,珠海著名公司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惠诚(成都) 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不能投资和投资受限的法律规定

  核心内容:市场经济是最自由的经济模式,但是有些主体根据法律的规定是不能进行投资活动或者只能进行部分投资活动的。本文中,的将为您介绍我国法律规定的不能投资或者投资受限的主体,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企业年度检验为B级的企业不得增设分支机构,不得投资设立有限公司。


  2、被锁入信用信息系统的;警示信息系统;的市场主体,在锁入期间其投资资格受到限制。例如:被锁入;警示信息系统;的自然人,在锁入期间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新股东;不能在已担任股东的公司中追加或受让股份。


  3、党政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党政机关主办的社会团体不得投资举办有限公司。


  党政机关所属具有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党政机关各部门所办后勤性、保障性经济实体和培训中心不得投资举办有限公司。


  4、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不得作为投资主体向其它行业投资设立有限公司。


  5、基金会不得投资举办有限公司。


  6、外商投资企业成为内资公司股东应当经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取得投资资格证明。


  7、有限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集体所有制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也可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得对外投资。


  8、工会经区、县级以上工会批准后可以投资设立公司。


  9、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公司股东。


  10、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可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简单的股东出资证明书范本

  一个公司的成立离不开投资,此时在公司创设的时候投资的人就成为了公司的股东。而公司的经营和存续也离不开资金,此时进行投资的人也是公司的股东。今天,就将关于;简单的股东出资证明书范本;这一问题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什么是股东出资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股东只有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认缴的出资额,并且以货币出资的,按货币足额存入公司账户,以非货币出资的,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非货币财产的所有权转至公司名下,才算完成了出资的义务。股东出资违法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股东的违约是指股东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其出资义务,对公司和其他出资人所应承担的民事。


  二、区分股东出资额与注册资本


  1、股东的出资额是公司成立时实际收到的股东的出资总额,是公司现实拥有的资本。


  2、注册资本是公司在设立时筹集的、由章程载明的、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是股东认缴或认购的出资额。


  3、由于公司认购股份以后,可以一次全部缴清,也可以分期缴纳,所以实收资本在某段时间内可能小于注册资本,但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最终应当是一致的。


  4、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的区别是:认缴出资,即全体股东在登记时认缴的出资额,就是指注册资本;认缴的出资就是承诺缴纳的出资。而实缴的出资就是实际缴纳的出资。


  三、简单的股东出资证明书范本


  编号:


  1、公司全称:


  2、公司住址:


  3、公司注册资本:


  4、公司股东: 于 年向本公司缴纳货币出资 元。


  本出资证明经公司正式授权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鉴,方为有效,特此为证。


   法人代表: 核发日期: 年 月 日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公司名称;


  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注册资本;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以上就是关于;简单的股东出资证明书范本;这一问题的具体介绍。首先,介绍了股东出资的概念,然后区分了股东出资和注册资本这两个概念。最后,介绍了简单的一个出资证明的模板。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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