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资深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张彬

18980003656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不一致怎么办

添加时间:2018年9月29日 来源: 成都资深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wjflgwlaw.com/

  股东名册记载了股东的姓名、所持股份等内容,股东可以直接就股东名册主张股东权利,股东信息需要进行工商登记,但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不一致怎么办股权受让人如何维权大律师网的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

  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不一致怎么办

  股东名册对外不发生法律效力,股东名册只对内部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登记对抗主义原则,公司登记机关的资料具有较高的公示公信力,在涉及善意第三人时,应以工商局登记的股东信息为准,这样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保证交易安全。

  股权受让人可以要求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如公司无正当理由怠于办理,受让人可以提起股权变更登记之诉。

  股东名册有哪些法律效力

  1、权利推定

  股东仅凭股东名册上记载本身就可以主张自己为股东。公司没有义务查证股权的实际持有人。

  2、对抗效力

  即使合法合理地受让股份,如果未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股东权利的行使会受到约束。关于工商登记对股权情况的公示,从商事外观主义出发,善意第三人基于对该登记内容的信赖,即使登记股东并非实质股东,亦可要求其承担责任。

  3、免责效力

  公司基于股东名册上记载,向名册上股东履行合同义务,即使该股东并非实质股东,公司亦可免责。公司义务包括通知参加股东会、红利分配、表决权确认、新股认购权及优先购买权之确认等。

  

联系电话:18980003656

全国服务热线

18980003656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