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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开业、停业、不办理变更登记的法律责任
添加时间: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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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资深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wjflgwlaw.com/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而不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l万~1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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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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