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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式储蓄国债的变现

添加时间:2016年12月22日 来源: 成都资深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wjflgwlaw.com/
  电子式储蓄国债面向个人投资者储蓄类资金发行,且不可上市流通,其资金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点,但难以承担利率变动风险,因此,在电子式储蓄国债的品种设计中也充分考虑投资者变现的要求,并给予较便捷的变现方式。其变现方式主要有:质押贷款、提前兑付和终止投资。此外,作为非流通国债,电子式储蓄国债也考虑非交易情况下的债权转让。
  质押贷款
  质押贷款是指以电子式储蓄国债为质押物,通过电子式储蓄国债代销业务的商业银行进行的小额贷款业务。质押贷款应对电子式储蓄国债债权实施冻结,到期不能还贷时商业银行有权按法定程序对质押债权进行拍卖,由此形成的债权转移按非交易转让程序办理。如果投资者对资金的需求是相对短时间的,与其他几种变现方式相比,质押贷款的方式应该是投资者可以优先考虑的。
  质押贷款利息的计算方法:
  应付贷款利息(元)=质押国债面额×每笔贷款金额不超过质押国债面额的比例(%)×贷款利率(%)12×月数
  到期还款按整月单利计算,一次还本付息;如果逾期则应还本金和利息都按照罚息计息;提前还款按照实际天数计息。例如:
  假设电子式储蓄国债2006年4月1日发行,简称06储蓄02,期限5年,固定利率为3.81%。某人用活期储蓄存款购买了该国债100 000元。在2006年12月1日,某人急需资金使用1年,他在申请质押贷款两次、每次半年和直接到银行申请信用贷款1年之间选择较优方案。2006年人民币短期贷款利率为6个月以内(含6个月)5.22%,1~12个月年利率5.58%。每笔贷款金额不超过质押国债面额的比例比照凭证式国债为90%。则:
  如到银行申请质押贷款两次,每次半年,每次应付贷款利息=100 000×90%×(5.22%/12)×6=2 349元;1年共需要支付利息4 698元。而且在质押期内,国债的利息是每日计算到期一次给付持有人的,因此,国债利息的收入(3 810元)可以抵消一部分贷款利息支出。
  若直接申请信用贷款1年,则贷款利息支出是100 000×90%×5.58%=5 022元,比质押贷款利息多付324元。因此该人选择了质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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